十月革命激进地改变了俄国同志和妇女的状况,1922年苏俄颁布了第一部刑法,1918年所有旧沙皇法律遭到摒弃,经过几年的辩论后,终于产生了一部新宪法,同性恋和“鸡奸”(这是它当时的名称)得到除罪。这对同志来说是巨大的进步,同志人士在沙皇时代曾面临着逮捕、监禁或劳改的可能。
译者:阿椎
本文发布于RCI(革命共产国际)官方电报频道:https://t.me/imt1917zh
一些反动历史学家,拒不承认布尔什维克在进步立法中的作用,声称这是一个疏忽,而不是有意识的决定。当我们仔细检视1922年刑法是如何起草的,就会发现这种主张站不住脚。当时人们就相关议题进行了大量的讨论和辩论,并最终决定将同性恋去罪。直到1933-34年斯大林决定再次将同性恋入罪,加以严厉刑罚。
诚然,当今左翼叙事中确实有大量迷思与造神,将后革命时代的俄国描绘成同志天堂。通过当代视角重写这些事件,并不能历史性地定位这一问题,我们将试图勾画出布尔什维克去罪同性恋的真实语境。
[作者注:在这里我们使用“男同性恋”或“同性恋”这一概念,而不是LGBT,因为这个词当时尚未出现。此处主要特指对男男性行为的除罪,女同性恋间的关系从未在法律上入罪,因此也谈不上“除罪”,我们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讨论这个问题。]
沙皇时期的同性恋
沙皇政权下同性恋被视为犯罪,长达一个世纪。1716年,彼得大帝首次在军中实施对男男性关系的禁令。1835年尼古拉一世使其适用于普通公民,基于同意的同性关系可能受到流放西伯利亚的处罚,这一立法一直持续到1917年的十月革命。
与尼古拉一世的预想不同,同性恋显然不可能通过立法禁绝。作为人类性关系的自然衍生,它可以被镇压,但绝不可能从社会中抹除。因此保持为一种半隐匿的现象,人们可以在一些场所发泄欲望,其中就包括公共浴室,那里的男妓非常普遍。讽刺的是,大量来自中上层阶级的男士是同性恋或双性恋,一些人已经结婚,过着“正常”的家庭生活,然后在公共浴室里寻求同性欢爱。
19世纪末期,当资本主义开始在俄国发展时,主要城市开始扩大,伴随而来的是城市同性恋亚文化的形成。由于同性性行为一直是刑罪化的,当时的精神病学家们,受到欧洲的影响,开始从医学而不是犯罪的角度来观察这一现象。部分科学界人士认为应该视同性恋为一种精神或生理疾病,而不是犯罪。同性恋没有被当作是人类性行为的自然衍生,但这至少是一种去罪化的转变。
精神病学家们提出一种观点,认为同性恋是由于父母养育不足,而导致畸形性发育的“变态”,进而可以通过心理治疗甚至催眠来治愈。随之兴起的观点是,只要密切关注着儿童发育,就可预防同性恋“倒错”的发生。
一小群学者走得更远,开始视同性恋为自然衍生物。乌沙科夫斯基(很明显这是个假名)在190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说:
“法律应当保护孩童和精神失常的人,并杜绝任何骚扰行为。但是两个成年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基于互相同意,对各自的身体做任何无害的事情,这不足以忧患国家。”
这种观念在十月革命后出现,当时只被一个小群体所接受(从作者的化名就可看出,是考虑到当时同性恋的非法状态),却存在于布尔什维克关于同性关系的政策中。在沙皇政权的后期,法庭判决的同性恋案件明显增多。法律实施的时候也充满了虚伪,上层阶级往往能从轻发落。地位颇高的人,因为认识关系,只需要走走后门,就能让他们的案子被忽略。例如,有几位皇室的同性恋成员,就把针对他们的审判终止了。
革命的影响
1905年俄国革命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对待同性恋的方式。尽管被定罪的同志数量仍在增长,但是对这个议题的态度明显软化了。1905年后的审查变少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像米哈伊尔·库兹明(Mikhail Kuzmin,公开的同志作家、诗人)这样的人物都能够出现。库兹明被认为是第一个描写男同性恋出柜故事的小说家,即1906年出版的《翅膀》(Wings)。库兹明的日记,和他其他的作品里,也记述了一个同志家庭的日常生活,覆盖了沙皇政权和之后的苏维埃时期。事实上,1905年革命之后,有大批以性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涌现出来。同一时期,Lidiya Zinovyeva-Annibal发表了她的《三十三个怪兽》,一个讲述女同性恋爱情的故事。
如其他作家和艺术家一样,库兹明对十月革命抱有同情,他并和勃洛克、马雅可夫斯基等作家一道,成为了彼得格勒艺术家联合会主席团的成员。他同时也作为翻译员为高尔基工作,1918年他作为编辑之一,参与创办了刊物《艺术的生命》(The Life of Art)。这些细节并非不重要,这代表着一个公开同志身份的个体,在苏联早期受到了极高的尊重——那是在斯大林派的反革命分子们背叛社会根基以前。
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谎言与扭曲
许多撰写女权主义与同性恋的历史学家们,试图掩盖苏联法律曾在1920年代解放同志与妇女的事实。他们这样做的原因不言而喻,是不愿让自己承认,1917年俄国共产主义革命在妇女与同志权益的议题上是如此的进步。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将革命刻画成历史的偏离。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当然效忠于雇主:试图掩埋革命真相的资本家阶层。
在诸如詹姆斯·里佐敦(James Riordan)的《性少数:苏维埃俄国社会中的男女同性恋》、罗莎林德·马什(Rosalind Marsh)主编的《俄国与乌克兰的妇女》(剑桥大学出版社,1996年)这样的著作中,我们都能看到这种歪曲。里佐敦用17页的篇幅来讨论这一问题,但仅仅用了两段话来描述近20年的时期,包括俄国革命、苏联国内战争、1922年和1926年的宪法草案、官僚主义的衰退过程、斯大林官僚阶层与左翼反对派的斗争、官僚阶层对权力的逐渐巩固,和随之而来的,对革命带来的真正的苏维埃民主的破坏以及最终,1930年代反动法律对大量革命成果的破坏,
这是一种看待历史进程的便捷方法,由此作者得以将1930年代形成的斯大林专制政权,同1917年至1920年代早期盛行的工人民主,混同一谈。里佐敦形容1917年前的状况时,将法西斯右翼和革命的社会主义者等同起来,他写道:
“因此,左派和右派的逻辑是一样的,性与同性恋是阶级/国家敌人的危险工具,用以颠覆‘我们’的精神与生理健康,1917年后的政权继承了这两种深深植根于社会的态度。”
的确当时有左派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变态”或“堕落”,考虑到那个时代,这并不令人惊讶。但是,此处遗漏的是,无论一些社会主义者个人的态度是怎样,苏维埃政府是有意识地合法化了同性恋,无论历史重写多少次都无法否认这个事实。
在“1917年后的性少数”的副标题下,里佐敦忽视了布尔什维克在同性恋去罪化过程中的作用,他写道:
“二月革命之后,废除沙皇反同法令的倡议不是布尔什维克,而是立宪民主党人,和无政府主义者提出的,我们已经可以明确知道,是一位军校生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提出的。”
那么,根据里佐敦的记录,十月革命之后同性恋合法化的功劳,是要属于一位逃亡的军校生,以及当时没有政权的无政府主义者们!纳博科夫是一位杰出的立宪民主党人(或者说“军校生”,这是当时他们为人所知的名字):该党在1917年期间扮演了公开的反革命角色。他同时也是第一届克里米亚地方政府的司法部长,这个政府于1918年6月在德国的保护下建立,与反动的白军有合作。
为了将这位反动人士描绘成难以置信的俄国同性恋合法化的真正推动者,接下来里佐敦毫无羞耻地写道:
“当旧刑法在十月革命后被废止,第516条也就失效了。”
这里暗示的是,在废除旧沙皇法令时,一度掌权的布尔什维克党人在不经意间,也废除了对同性性行为的禁令。但是当苏维埃掌握权力的时候,立宪民主党人和布尔什维克的立法又有什么关系呢?这种布尔什维克反对除罪同性恋的描写,是非常鲁莽的。
的确,纳博科夫在同性关系议题上是个自由派,但他是个资产阶级的自由派。这意味着,他拥护的财产关系是压迫女性、同性恋的基础。他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就如他在1918年克里米亚问题上清晰表明出的立场。1917年二月后,临时政府设立了委员会,审查1903年沙皇刑法,纳博科夫也是委员之一。这个委员会没有任何实质成果。因此,反动的历史学家们看轻布尔什维克除罪同性恋的意愿,而这正是他们1922年所做的,与此同时,资产阶级自由派除了动动嘴皮什么都没做,却占了解放俄国同志的大功劳!
尽管里佐敦意图扭曲事实,他还是不得不承认:
“在1920年代,苏联的同性恋者还是相对被容忍的,许多男女同性恋者(例如库兹明、克留耶夫和帕慕克)对苏联文化有重要影响.....”
然而,在短暂的向历史真相让步后,他又迅速地跳跃到1934年:
“[斯大林]政府提出了一项草案,并在1934年7月通过为法律。根据这条法律,“鸡奸”再一次成为刑事犯罪,这一条款也施用于所有加盟共和国的刑法中。”
此处的方法很明显:简短地将布尔什维克主政时期的成就一带而过,飞快地转向斯大林专制政体,并且将其形容为布尔什维克的政策。
韦恩·R·戴恩斯(Wayne R. Dynes)和斯蒂芬·R·唐纳森(Stephen Donaldson)主编的《欧洲与美国的同性恋历史》(History of Homosexuality in Europe and America,Garland出版社,1992年)一书,又是明显篡改历史的一例。我们是这样被告知:没错,布尔什维克在1917年掌权后废止了旧沙皇刑法,但他们并不是有意识地要为同性恋除罪。我们被说服,布尔什维克只是在这个问题上疏忽了而已。通过这些小伎俩,作者声称,布尔什维克对同性恋的去罪化没有任何功劳。但是尽管他们企图篡改历史,像里佐敦一样,该书的作者也不得不略微尊重一下事实:
“内战结束后,苏维埃刑法于1922年颁布,并于1926年进行修订。这部刑法禁绝了与16岁以下的青少年发生的性关系,男女性工作者,以及拉皮条。它没有提到成年人之间的合意性交,也就是说,男男同性性行为是合法的。”[我的重点]
所以,在诬陷布尔什维克党人后,他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们主政时期,同性恋被合法化了。
西蒙·卡林斯基(Simon Karlinsky),一位伯克利大学的教授,2009年去世,在他1976年的著作《俄国同志文学与文化:十月革命的影响》中,同样声称布尔什维克党人只是忘记在1922年宪法中把同性恋入罪。卡林斯基是公开的反共产主义者,这也就解释了他为什么没有能力重述真相。他对沙皇政权迫害同志的历史轻描淡写,以显示布尔什维克掌权后情况变得更糟糕,并再一次将重点放在后来斯大林的同性关系政策上,跳过了革命早年的成果。
除罪——一个有意之举
一本更晚近的著作,丹·希利(Dan Healey)的《革命苏俄的同性情欲》(2001),是基于西方可取得的材料,以及1991年苏联解体后公开的档案记录。关于1922年对同性恋的除罪是否是有意的决定,希利这样写道:
“虽然这些文件没有详细讨论鸡奸法,但它们确实表明了一种原则上的意图,要除罪成年男性间的合意性交。从先前1918年时撰写社会主义刑法的努力,到最终1922年立法通过,都表达了这种意图。”[我的重点]
在1918年第一版详尽的刑法草案中,有许多内容源自1903年的刑法。然而,草案中有意地除罪了同性间的合意性交,并同时将与青少年发生的同性性关系,以及涉及暴力、胁迫的同性性关系纳入刑法。这为1922年刑法典的汇编奠定了基础。1920年,司法委员会检察长科兹洛夫斯基(Kozlovsky)对刑法草案作了一系列评论,表明他的政策是从刑法中删除有关成年人之间的合意同性性行为。
最终,新刑法于1922年6月1日生效,1926年的修订草案中,同性恋继续是合法存在的,表明其不是疏忽大意而致。
这意味着俄罗斯,作为一个世界主要大国,是继法国1789革命之后,第二个使得同性恋成为合法的国家。在后续的文章中,我们将检视法律是如何施行的,以及同性恋在1920年代的俄罗斯是怎样被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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